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3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29日,累计批准184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获得可投资总额度5431.04亿元,机构数量与总额度均与上月持平。
目前,香港地区RQFII可投资额度最高,达到2700亿元;美国的2500亿元额度排在第二,韩国获得1200亿元额度,新加坡RQFII额度为1000亿元;英国、法国、德国分别获得800亿元额度,爱尔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卢森堡、智利、匈牙利、马来西亚、阿联酋以及泰国分别获得500亿元额度,卡塔尔获得300亿元额度。
香港地区RQFII总额度已达上限,获批机构数为79家。截至2017年5月26日,共有30家新加坡机构累计获批668.80亿元的RQFII额度,16家英国机构累计获批307.94亿元额度,7家法国机构累计获批240亿元额度,34家韩国机构累计获批737亿元额度,6家卢森堡机构累计获批141.87亿元额度,3家加拿大机构获批19.25亿元额度。3家德国机构获批105.43亿元额度;2家澳大利亚获批311亿元额度;瑞士、泰国、美国和马来西亚各有1家机构分别获批300亿元、70亿元、11亿元、110亿元和6亿元额度。
外汇局数据同时显示,截至2017年6月29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有283家,合计获批927.7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机构数与5月末持平,投资额度增加0.5亿美元。
截至2017年6月29日,132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累计获得899.93亿美元投资额度,机构数与投资额度均与5月末持平,连续19个月未审批新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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