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工行上海分行25日与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以贷款基础利率(LPR)定价的贷款合同,并于当天为宝隆集团放款2500万元,这是国内首笔以贷款基础利率定价的贷款。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指导信贷市场产品定价,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
工行上海分行、北京分行、四川分行还分别与上海宝悦建材有限公司、北京融诚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以贷款基础利率定价的贷款合同。
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和LPR首批报价行,工行认真配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展LPR试报价工作,探索LPR在贷款定价中的实际应用。此次工行签订以LPR为定价基准贷款合同的客户涵盖大、中、小型企业,贷款期限包括半年期和一年期,是LPR应用的有益尝试。
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贷款期限、风险缓释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并通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对外公布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年对报价行的报价质量进行监督评估,促进提升贷款基础利率的基准性和公信力。
业内人士认为,加强LPR在贷款定价中的推广与应用,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信贷产品定价效率和透明度,增强自主定价能力。同时,有利于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促进定价基准由中央银行确定由向市场决定的平稳过渡。(摘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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